2023年以来,为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泰兴市司法局打造以市法援中心为中心,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前哨”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延伸服务“末梢”,以“小站点”擎起“大民生”。
一是“精准对接”+“携手联办”。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的实施方案》,创新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开展公证法律援助进村居。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服务需求,完善“精准便捷、响应及时、服务优质”的法援惠民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低收入人口或农民工相对集中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新建1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活纠纷,为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政策惠民”+“法宣协同”。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由首位接待人员对当事人一次性完全告知服务承诺、充分告知服务流程、合理告知权利义务;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为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确需提供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又不方便的当事人提供帮助,或向市法援中心申请经济困难状况核查,由法律援助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履行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基层司法所定期组织设有法律援助站的试点村居“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线下+线上”开展宣传活动34次,解答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
三是“行风监督”+“质量严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审核受援对象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确保案件符合受理范围的同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确保电话回访率100%,现场回访率不低于10%。今年上半年,泰兴市办理服务“三农”、特殊困难群体、优抚对象等公益公证126件,减免收费5万元。根据泰州市局的统一部署,泰兴市司法局与检察院印发《泰兴市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每万人受援率达万分之十二以上。
来源单位:泰兴市司法局 0523-80223879
作 者:曹晓宇
审核人:叶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