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泰兴市“巾帼暖阳”—法律服务队正式成立。“巾帼暖阳”法律服务队依托自身“巾帼文明岗”,以街道“巾帼”党员为主体,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为支撑,凝聚巾帼力量、播撒司法温情。截至目前,“巾帼暖阳”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场次、帮扶慰问困难人群236人次、排查化解家事矛盾12起。
在疫情防控中,有“她”冲锋陷阵。自今年疫情爆发以来,“巾帼暖阳”志愿服务队迅速响应号召,组织全体成员来到防疫一线,参与卡口执勤、核酸检测登记以及居家健康检测人员管理等工作,同时,围绕“场所码设置、双码查验、口罩佩戴、疫苗接种”等防疫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个别市民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强行穿越防范区域的行为,自行编印了《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明白纸》,对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的法定义务、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和刑事责任、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解读,引导市民依法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在普法宣传中,有“她”耐心服务。紧扣妇女儿童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在“3·8”妇女节、“4·8”司法日、“6·1”儿童节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企同行”等系列活动,加强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受损时的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家事调解室、社区工作室,及时解决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未成年人权益侵害、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等不安定因素。
叶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022年5月17日刑满释放。叶某某入狱后其所经营的公司被拍卖,房屋被银行收回,配偶过世,出狱返回户籍地后属于“无直系亲属、无经济来源、无容身住所”的“三无人员”。“巾帼暖阳”志愿服务队队长惠阳在了解到叶某某的困难处境后,一方面做好其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另一方面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科室,帮助其按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其住房需求。
来源单位:泰兴市司法局 0523-80223879
作 者:谢颖颖
审核人:叶 磊